在我國刑事司法鑒定鑒定什么區別?

導讀:
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在訴訟偵查階段鑒定決定權歸公安機關,在審理階段鑒定決定權歸人民法院;由人民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司法鑒定決定權,在不同訴訟階段分別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使。刑事案件在審判階段有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由人民法院法定與委托。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8條規定: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這意味著人民法院有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以及鑒定實施權。刑事抗訴案件有需要鑒定的,由提起抗訴的人民檢-察-院或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決定與委托。
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在訴訟偵查階段鑒定決定權歸公安機關,在審理階段鑒定決定權歸人民法院;由人民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司法鑒定決定權,在不同訴訟階段分別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使。刑事案件在審判階段有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由人民法院法定與委托。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8條規定: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這意味著人民法院有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以及鑒定實施權。刑事抗訴案件有需要鑒定的,由提起抗訴的人民檢-察-院或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決定與委托。關于在我國刑事司法鑒定鑒定什么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樣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大家都知道經常會進行一些司法鑒定,主要是為了方便訴訟活動。法院在查明案件的事實的時候,有的時候會需要運用一些專業的知識來對某些事項作出鑒定,很多人因此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國刑事司法鑒定鑒定什么區別
一、在我國刑事司法鑒定鑒定什么區別
刑事鑒定和司法鑒定之間是什么關系
司法鑒定分為很多種類案件的鑒定,比如說包括刑事案件的司法鑒定,還包括民事案件的司法鑒定,因此兩者之間屬于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二、刑事案件中司法鑒定的申請與決定
申請司法鑒定屬于當事人舉證責任的內容,在刑事訴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和代理人等都有權向司法機關提出鑒定或重新鑒定的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鑒定必須是在案件已經進入偵查或訴訟程序,并在法律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提出鑒定申請的理由合理,要求鑒定的事項有助于弄清事實的真-相,能如實提供鑒定用文書資料和檢材。鑒定決定權是指鑒定權的支配力量對是否進行鑒定活動行使決定的權利。鑒定決定權只能由特定的機關享有。我國現行法律對訴訟過程中決定鑒定的主體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訴訟程序不同在訴訟階段案件管轄權歸不同的機關,其鑒定決定權也就在不同階段歸屬不同的機關享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在訴訟偵查階段鑒定決定權歸公安機關,在審理階段鑒定決定權歸人民法院;由人民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司法鑒定決定權,在不同訴訟階段分別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使。
在偵查階段,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這一條明確規定了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有司法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條文中“指派”與“聘請”鑒定即包含了決定鑒定(含自己鑒定)與委托其他鑒定機構鑒定。
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需要進行鑒定的,由檢察機關決定與委托。《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5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鑒定結論有疑問的,可以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或者鑒定機構,對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刑事案件在審判階段有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由人民法院法定與委托。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8條規定: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這意味著人民法院有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以及鑒定實施權。
刑事自訴案件的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由人民法院行使。
刑事抗訴案件有需要鑒定的,由提起抗訴的人民檢-察-院或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決定與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