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業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

導讀: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因訂立集體合同與工會或工人代表發爭議,爭議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爭議雙方協商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爭議、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時間、女職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這類勞動糾紛時,要掌握好兩個標準:一是嚴格執行我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二是在處理勞動糾紛時要積極疏通協商,促使外商投資企業合法用工。那么外商企業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因訂立集體合同與工會或工人代表發爭議,爭議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爭議雙方協商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爭議、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時間、女職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這類勞動糾紛時,要掌握好兩個標準:一是嚴格執行我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二是在處理勞動糾紛時要積極疏通協商,促使外商投資企業合法用工。關于外商企業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糾紛,是指我商投資企業與中方職工因執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而發生的勞動糾紛。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糾紛涉及范圍很廣,正確處理這類勞動糾紛,對保護中方職工的合法權益,引導商投資企業依法用工和獎懲職工,保證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因訂立集體合同與工會或工人代表發爭議,爭議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爭議雙方協商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爭議、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時間、女職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這類勞動糾紛時,要掌握好兩個標準:一是嚴格執行我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二是在處理勞動糾紛時要積極疏通協商,促使外商投資企業合法用工。具體為:
(1)對于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要求到外商投資企業工作,而所在用人單位不同意引起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支持職工的合法調動。對企業違反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招聘職工有關單位不得無理阻礙的規定的,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對其進行教育,并限期改正。
(2)對于外商投資企業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隨意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維護勞動合同的法律權威,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辦事,對企業的違法行為應予以抵制和撤消,支持職工的合理要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對于上商投資企業因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而發生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維護勞動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4)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因社會保險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和地方政府規定,責成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用和待業保險費用。
(5)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因違反勞動保護法規造成職工生命和健康受損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在全面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嚴格依法辦事,責成違反法規的外商投資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對于外商投資企業職工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機關應根據的關法律規定,支持其合理決定。對職工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裁決職工賠償經濟損失。[page]
此外,外商投資企業與其雇用的外籍員工或港、澳、臺員工之間發生勞動糾紛,凡符合《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第2條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實施細則規定的受案范圍的,如果當事人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