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費簽假合同 麻煩找上門

導讀:
協議簽訂后,她收取了孔女士1萬元訂金。當月28日,劉女士隨同孔女士及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至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及貸款手續。孔女士則辯稱,雙方簽署轉讓合同中約定的20萬元的交易價格是真實的,同意在20萬元的基礎上支付剩余購房款。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2006年7月28日,孔女士出于少交房地產交易契稅的目的,與劉女士簽署《房屋買賣協議書》,該行為實質上系屬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故認定該協議無效。一審法院判決后,孔女士上訴至市二中院。那么逃稅費簽假合同 麻煩找上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簽訂后,她收取了孔女士1萬元訂金。當月28日,劉女士隨同孔女士及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至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及貸款手續。孔女士則辯稱,雙方簽署轉讓合同中約定的20萬元的交易價格是真實的,同意在20萬元的基礎上支付剩余購房款。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2006年7月28日,孔女士出于少交房地產交易契稅的目的,與劉女士簽署《房屋買賣協議書》,該行為實質上系屬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故認定該協議無效。一審法院判決后,孔女士上訴至市二中院。關于逃稅費簽假合同 麻煩找上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6年7月24日,劉女士通過物業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與孔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將其所有的房屋以31萬元的價款賣給孔女士。協議簽訂后,她收取了孔女士1萬元訂金。當月28日,劉女士隨同孔女士及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至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及貸款手續。為少交納過戶稅費,孔女士在房屋交易中心與劉女士另行簽署了兩份《房屋買賣協議書》,將房屋轉讓價格寫為20萬元,并按照20萬元的交易價格交納了房地產交易契稅。
由于孔女士一直未給付劉女士購房款,劉女士便訴至一審法院,要求孔女士按照原合同31萬元房價款的約定支付剩余房款30萬元。孔女士則辯稱,雙方簽署轉讓合同中約定的20萬元的交易價格是真實的,同意在20萬元的基礎上支付剩余購房款。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2006年7月28日,孔女士出于少交房地產交易契稅的目的,與劉女士簽署《房屋買賣協議書》,該行為實質上系屬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故認定該協議無效。雙方于2006年7月24日簽署的協議沒有違反法律之情形,是合法、有效的。據此,判決孔女士給付劉女士30萬元購房款。一審法院判決后,孔女士上訴至市二中院。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