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解除申請書

導讀:
被申請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奧體大街69號新城科技園5號4層,法定代表人:陳**職務:董事長。請求事項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中貴院作出確認的保全事項。那么訴訟財產保全解除申請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范文
申請人:閔**,男,漢族,1949年7月3日生,住市鼓樓區天福園36號201室,身份證號碼320136194907031232,聯系電話13951705729。
被申請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奧體大街69號新城科技園5號4層,
法定代表人:陳**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中貴院作出確認的保全事項。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作出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保全:
戶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賬號:320006622018010000129,
開戶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此致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一一年十一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