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中受害人應告誰?

導讀:
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那么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中受害人應告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官司中受害人應告誰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義務人確定的基本原則是: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實際占有人(實際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當所有人和實際占有人不一致時,根據運行利益和運行支配原則確定賠償義務人。
1、機動車送維修、保管期間,因修理人、保管人使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由車輛修理人、保管人承擔責任。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由擅自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實施后,該種情況有所變化,具體為:
(1)如果車輛所有人有過錯,則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車輛所有人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2)盜搶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不承擔責任。
3、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車輛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實施后,該種情況有所變化,具體為:如果車輛所有人有過錯,則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車輛所有人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4、出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質權人承擔責任。
5、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實施后,該種情況有所變化,具體為:如果車輛所有人有過錯,則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車輛所有人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6、承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承包人和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實施后,該種情況有所變化,具體為:如果車輛發包人有過錯,則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賠償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7、掛靠經營的,由掛靠人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承擔補充責任。
8、套牌車,非車主允許套牌的情況下,有肇事者承擔責任。
9、出賣的報廢車輛拼裝車輛,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承擔連帶責任。
10、好意同乘,酌情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駕駛人為無過錯責任。
二、如何打交通事故民事官司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起訴至法院后,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范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采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并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第三步: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