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報告不合理應該怎么辦?可以拒絕嗎

導讀: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房屋征收評估、鑒定費用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那么評估報告不合理應該怎么辦?可以拒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房屋征收評估、鑒定費用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關于評估報告不合理應該怎么辦?可以拒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第三十一條房屋征收評估、鑒定費用由委托人承擔。但鑒定改變原評估結果的,鑒定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復核評估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房屋征收評估、鑒定費用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