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

導讀:
土地征收程序:1、擬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同時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那么農村土地征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征收程序:1、擬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同時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關于農村土地征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農村土地的征收進行規范,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10號文),必須嚴格履行有關程序,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對于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民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土地征收程序:
1、擬征地告知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同時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土地現狀調查確認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3、征詢村民意見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所在的鄉鎮政府,就征地告知的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意見,不同意見應當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調解決。
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就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提出聽證書面申請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組織聽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征收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4、征地文件上報審批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分之一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集體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級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
提交以上“一書四方案”或者“一書三方案”會同其他必備材料,報有批準權的機關審批。
5、征收土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6、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見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村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報批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舉行聽證會,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
市、縣人民政府將征求意見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后,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9、辦理土地補償登記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如若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10、補償安置費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在辦理補償登記、領取征地補償安置費后,按期交付土地。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責任編輯:星辰花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