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房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導讀: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無論買賣雙方中哪一方違約,另一方必然要承擔巨大的損失,尤其是購房者,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可別讓開發商弱化了自己的違約責任。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大家一定要明確公攤面積,包括但不限于公攤面積的大小、位置、費用等。雖然房子無法做到“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購房者應有權要求退房,就比如開發商違隱瞞房子已抵押的事實,所以,大家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退房條件。那么2022新房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無論買賣雙方中哪一方違約,另一方必然要承擔巨大的損失,尤其是購房者,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可別讓開發商弱化了自己的違約責任。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大家一定要明確公攤面積,包括但不限于公攤面積的大小、位置、費用等。雖然房子無法做到“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購房者應有權要求退房,就比如開發商違隱瞞房子已抵押的事實,所以,大家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退房條件。關于2022新房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無論買賣雙方中哪一方違約,另一方必然要承擔巨大的損失,尤其是購房者,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可別讓開發商弱化了自己的違約責任。
不知有多少購房者曾被公攤面積坑過,本來100平方米的房子,結果得房面積僅為70平方米,這樣一來,購房者的血汗錢豈不是白白浪費了嗎?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大家一定要明確公攤面積,包括但不限于公攤面積的大小、位置、費用等。
一般來說,開發商的交房面積往往都會與合同中約定的面積有誤差,而在誤差比大于3%時,購房者可以補差價,也可以選擇退房。所以,在簽訂購房者時,大家一定要約定好超出面積的價格,以免開發商漲價。
雖然房子無法做到“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購房者應有權要求退房,就比如開發商違隱瞞房子已抵押的事實,所以,大家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退房條件。
首先應明確約定交房期限;其次應明確約定交房條件,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證明商品房經驗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漢市建委頒發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開發商在商品房交付時必須向購房人出示,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房屋,開發商應承擔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然后在明確約定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體時間;最后對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約定出賣人應在發生之日起10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
因開發商的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導致購買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的違約金盡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開發商常約定1%)同時,購房者還應知道,根據武漢市房產局武房市〔2004〕7號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后,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范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同時,開發商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據市〔2004〕7號文如沒有備案和不予備案的,一般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備案:
1)未經項目預登記的;
2)預售的商品房項目有轉讓行為的(已辦理項目轉讓變更手續的除外);
3)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已抵押,抵押登記部門未出具解除抵押關系證明的,抵押權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書面證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上規定的預(銷)售時限及預(銷)售范圍的商品房;
5)其它法律法規禁止出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