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比例提高,買家資金短缺退房算違約嗎

導讀:
退房后萬元定金被“拗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買家資金短缺“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上調,付不出首付不是我的錯,不能算我違約!”眼看1萬元定金要不回來,買家趙小姐又急又委屈。而趙小姐本人在上海市區買過一套房,因此當她前天去售樓處簽合同時,對方表示,政策變了,首付要5成。趙小姐拿不出那么多錢,希望退房。而連律師則表示,從公平角度來講,應當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從法理上講,不應簡單認為是情勢變更,他更傾向于買方要承擔政策風險,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開發商不退定金也沒有錯,趙小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么首付比例提高,買家資金短缺退房算違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退房后萬元定金被“拗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買家資金短缺“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上調,付不出首付不是我的錯,不能算我違約!”眼看1萬元定金要不回來,買家趙小姐又急又委屈。而趙小姐本人在上海市區買過一套房,因此當她前天去售樓處簽合同時,對方表示,政策變了,首付要5成。趙小姐拿不出那么多錢,希望退房。而連律師則表示,從公平角度來講,應當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從法理上講,不應簡單認為是情勢變更,他更傾向于買方要承擔政策風險,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開發商不退定金也沒有錯,趙小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關于首付比例提高,買家資金短缺退房算違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退房后萬元定金被“拗特”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買家資金短缺
“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上調,付不出首付不是我的錯,不能算我違約!”眼看1萬元定金要不回來,買家趙小姐又急又委屈。多名房地產領域的律師對此說法不一。有人認為,這屬于法律中的情勢變更,應當退定金;也有人認為,買房者應當預判并承擔政策風險,從而承擔違約責任。
趙小姐上周一在昆山市昆太路一處新開盤的樓盤看中了一套43平方米的房子,總價近52萬元。她支付了1萬元定金,并約定過兩天簽合同。上周四,國務院發布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而趙小姐本人在上海市區買過一套房,因此當她前天去售樓處簽合同時,對方表示,政策變了,首付要5成。趙小姐拿不出那么多錢,希望退房。開發商稱,籌不到錢可以晚一兩個月,但若要退房,則算她違約,不退定金。
周律師認為,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來說,國家政策調控是一種特殊變化,可以認為是合同法中的情勢變更,并非購房者本人故意,屬于客觀上的履行不能,應當解除合同并退還定金。
而連律師則表示,從公平角度來講,應當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從法理上講,不應簡單認為是情勢變更,他更傾向于買方要承擔政策風險,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開發商不退定金也沒有錯,趙小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龍律師也認為,政策風險不屬于不可抗力范圍內,理性的購房者在交易過程中,對可能存在的政策風險,應當具備一定的預判能力。(本報記者 徐軼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