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公了私了有什么區別?

導讀:
“公了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私了”事故,不存在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公了”事故時,警察必須履行職責,對證據確鑿的當事人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旅客在運輸中應當按照約定的限量攜帶行李。那么交通事故公了私了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現場處理方式不同;
“私了第三百八十條 保管人的留置權”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或對責任確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現場報警,等警察介入。“公了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事故時,只要警察認為事故事實清楚并已確定了責任,就必須撤除現場,即使當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強制撤除。
2、賠償處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就賠償問題“討價還價”。第三百三十四條 受托人的違約責任“公了”事故時,警察只按照責任的劃分及法第九十一條 合同消滅的原因律規定作出原則性的結論,而不參與當事人之間具體的“討價還價”和轉交現金。
3、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不存在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公了”事故時,警察必須履行職責,對證據確鑿的當事人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旅客在運輸中應當按照約定的限量攜帶行李。超過限量攜帶行李的,應當辦理托運手續。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第二百八十五條 發包人的原因致勘察、設計、返工、停工或修改設租賃合同糾紛計的責任罰。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八第二百五十九條 定作人的協助義務十一附則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