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與公了有什么利弊

導讀:
交通事故私了與公了的區別: 在道路上發生輕微事故,只對車身有輕微的損傷,沒有人員傷亡,且責任認定比較明確的,這種情況可以進行私了,同時也被官方承認。 在不影響保險理賠,不影響準確確定肇事各方責任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交通事故是比較好的交通事故解決方式,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交通事故對保險理賠或者肇事各方責任的確定有影響,應當報警,讓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私了與公了的區別
在道路上發生輕微事故,只對車身有輕微的損傷,沒有人員傷亡,且責任認定比較明確的,這種情況可以進行私了,同時也被官方承認。
在不影響保險理賠,不影響準確確定肇事各方責任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交通事故是比較好的交通事故解決方式,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交通事故對保險理賠或者肇事各方責任的確定有影響,應當報警,讓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這樣雖然費事,但是是解決交通事故必須經過的一個階段。
“公了”是發生交通事故后報警,讓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的責任來確定肇事各方承擔的損失數額。
公了的利處是:
交警會以國家部門的身份固定交通事故發生的證據,并且以專家的身份對肇事各方對交通事故發生承擔的責任提出專家意見。
這種情況下,很有利于雙方向保險公司審理理賠,也很有利于將來在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起訴到人民法院,法官做出合法、合理的判決。
此種解決方式的弊端是:
交警出警后需要長時間扣押車輛,并且收取拖車費、停車費,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的時間也比較長,不利于肇事各方以較低的成本快速處理交通事故,對損害后果較小的交通事故來說處理成本過高。
如果是損害后果較小的交通事故,肇事方可以首先對交通事故的現場及車輛進行拍照,并且撥打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讓保險公司進行劃分責任、確定損失賠償數額,在肇事各方之間及肇事各方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后,肇事各方就可以修車,等待保險公司理賠了,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的部分,肇事各方按照達成的肇事各方達成的協議處理。
這種方式處理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比“公了”要快,并且處理效果也非常好。但是,這種處理方式,首先需要跟投保的保險公司達成一致意見,沒有交警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可以進行保險理賠。
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外地,需要首先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咨詢一下,沒有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影響保險理賠,在外地發生交通事故要注意,進行現場勘查的保險公司不是投保的保險公司,他們的任務只是進行現場勘查,不是負責具體的理賠事宜,具體的理賠事宜需要到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辦理,防止發生沒有交通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只能去法院起訴的情況出現,這樣又增加了肇事各方處理交通事故的成本。
即便是報警,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肇事各方也可以協商解決交通事故,也就是所說的“私了”,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影響肇事各方協商解決交通事故。
私了和公了有什么區別呢?
“私了”是當事人雙方協商決定,也可能是交管部門出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通過私了解決,并且對于賠償有相互協商的余地。而“公了”則由交管部門進行責任認定,進行責任劃分,并針對違反法規的一方進行處罰。責任方通過保險進行賠付,如超出保額或未投保情況,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哪些情況更適合私了
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千奇百怪,車輛的價格又是萬千不同。那么具體什么情況下私了更合適呢?
對于一般交通事故而言,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1、傷情簡單
所謂傷情簡單,是指車輛的傷情,漆面只有簡單的劃痕,或者連劃痕都不是很清晰。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私了解決,而且更加快速,時間成本和修理費用成本都很低。
2、事故雙方關系好
有那么一種情況,一起出去玩,駕車過程中出現了微小的事故,事故本身的費用比較少,事故雙方關系較近,可以自行解決。
3、費用少
顧名思義,還是事故比較輕微的情況,有責方通過自己的測算,發現私了賠償對方費用,比公了走保險省時省錢的情況下可以私了。
4、保險出險次數已經較多
如果責任方的出險次數已經超過兩次,再次出險保費將會上浮,在此情況下,如果私了的費用比第二年保險上浮的費用多,那么私了就是更好的方案。
什么情況不能夠私了
私了首先要了解不能夠私了的幾種情況,避免后患: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違法的、有人受傷的都不能夠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