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與電動車相撞應該如何劃分責任

導讀: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第三百一十二條 確定貨損額的方法事故的,有違章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兩方當事人的違章第二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的滅失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那么電動車與電動車相撞應該如何劃分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第三百九十六條 定義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第十三章租賃合同如不存第四十一條 格式合同的解釋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第三百一十二條 確定貨損額的方法事故的,有違章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第二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的滅失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