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三七責任怎么賠償

導讀:
第四百一十四條 定義1、如果投保了交強險,先由保第一百二十四條 無名合同險公司在20第三十九條 格式合同條款定義及使用人義務00元限額內賠償,超出部分由你承擔30%,對方承擔7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賠償司法解釋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那么車禍三七責任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百一十四條 定義1、如果投保了交強險,先由保第一百二十四條 無名合同險公司在20第三十九條 格式合同條款定義及使用人義務00元限額內賠償(不劃分責任),超出部分(含鑒定費)由你承擔30%,對方承擔70%。
2、如果不涉及交強險,或者不想找保險公司理賠,那么全部的損失(含鑒定費)按照你30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對方70%的比例承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
第二十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