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裁判的依據是什么

導讀: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第一百七十八條 履行地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第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購房合同糾紛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范圍減少的收入計算。那么誤工費裁判的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第一百七十八條 履行地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第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購房合同糾紛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保管合同的有關規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范圍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