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與商業三責險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交強險執行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瑕疵擔保責任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在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也就是說,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賠償總額就是10萬元。而交強險最高賠償限額為12.2萬元,如果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擔主要責任的話,那么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萬元,醫療費賠償1萬元,財產損失費賠償2000元人民幣。
一、交強險與商業三責險的區別是第一百六十四條 解除合同與主物的關系什么?
1、交強險的概念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第二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的滅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第三百一十九條 聯運單據的轉讓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新出臺的一個險種,也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交強險執行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瑕疵擔保責任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
2、第三者強制責任險的定義
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第九十三條 合同約定解除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第二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的收益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在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二、兩個險種在法律效果方面的區別
1、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在法律上有本質的不同。
(1)第三者責任險采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在12.2萬元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2)第三者責任險規定了較第三百零七條 托運人運送危險貨物的義務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額)。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
(3)第三者責任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于商業保險業務。而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
2、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賠償限額不同
三、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區別
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最大的區別在于賠償范圍有所不買賣合同糾紛同,以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例,只要是被保第九十五條 解除權消滅險人準許的合格駕駛員,在駕駛被保險車輛的過程中,給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都在保險公司核定的范圍以內給予賠償。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傷殘,第三百五十九條 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違約責任最高賠償10萬元;醫療費最高賠償限額為10萬元;財務損失最高賠償10萬元。也就是說,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賠償總額就是10萬元。
而交強險最高賠償限額為12.2萬元,如果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擔主要責任的話,那么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萬元,醫療費賠償1萬元,財產損失費賠償2000元人民幣。如果被保險車輛在交通事故中被判無責的話,那么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萬元,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