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事由

導讀:
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原因1、 依據《民法通則》第69條的規定,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一般原因為: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代理人失去行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為法人時,因法人消滅而使代理關系消滅。委托人行使介入權或者第三人行使選擇權。合同法頻道為您整理合同糾紛相關知識,合同效力欄目分類齊全,歡迎瀏覽,感謝您的訪問。那么致使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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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原因
1、 依據《民法通則》第69條的規定,委托代理關系消滅的一般原因為:
(1)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失去行為能力。
(5)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為法人時,因法人消滅而使代理關系消滅。
2、間接代理關系消滅的特別原因
(1)委托人的自動介入。
(2)委托人行使介入權或者第三人行使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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