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協議書有用嗎?

導讀:
雙方自愿簽訂就有用。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一)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三)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四)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五)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六)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協議書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自愿簽訂就有用。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一)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三)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四)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五)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六)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關于解除合同協議書有用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自愿簽訂就有用。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三)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四)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五)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