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私人強拆違建合法嗎?

導讀:
違章建筑雖然是屬于違法的,但是必須要有法院來判處強制拆除,如果個人進行拆除的話,是屬于違法行為,將會需要對被拆遷人的損失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處罰需要根據拆遷人或者企業的實際行為來進行確定。違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處強制拆除。如果個人未經批準進行強拆的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侮辱、毆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如果是私人強拆違建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違章建筑雖然是屬于違法的,但是必須要有法院來判處強制拆除,如果個人進行拆除的話,是屬于違法行為,將會需要對被拆遷人的損失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處罰需要根據拆遷人或者企業的實際行為來進行確定。
違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處強制拆除。如果個人未經批準進行強拆的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罰款: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罰款。
侮辱、毆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