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能否作為破產債權申報

導讀: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包括債務人未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利息和勞動保險金的滯納金是可以理解為在支付債權債務時,不把違約金與滯納金計算在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破產清算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破產清算,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與補償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那么違約金能否作為破產債權申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包括債務人未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利息和勞動保險金的滯納金是可以理解為在支付債權債務時,不把違約金與滯納金計算在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破產清算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破產清算,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與補償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關于違約金能否作為破產債權申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包括債務人未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利息和勞動保險金的滯納金是可以理解為在支付債權債務時,不把違約金與滯納金計算在內。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公司倒閉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是與職工的工齡掛鉤,工齡越高,得到的賠償金也就越多。
具體方法是:
可以通過破產清算的財產來支付職工的補償費用。破產清算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破產清算,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與補償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