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傳部副部長因拆遷觀點被駁欲起訴媒體

導讀: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針對近期出現的一些拆遷引發的悲劇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引來網友的爭議。伍皓稱這跟媒體監督沒有關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斷章取義侵害公民名譽權的問題。他稱已全權委托云南華度律師事務所蔣天勝律師代理此事。盡管伍皓的身份是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他表示“絕對不會動用公權力”。他還稱,他的文章只有部分是自己的主要觀點,其他都是網友和他(伍皓)的對話。但李鴻文表示對整篇文章“愿意負全責”。那么云南宣傳部副部長因拆遷觀點被駁欲起訴媒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針對近期出現的一些拆遷引發的悲劇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引來網友的爭議。伍皓稱這跟媒體監督沒有關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斷章取義侵害公民名譽權的問題。他稱已全權委托云南華度律師事務所蔣天勝律師代理此事。盡管伍皓的身份是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他表示“絕對不會動用公權力”。他還稱,他的文章只有部分是自己的主要觀點,其他都是網友和他(伍皓)的對話。但李鴻文表示對整篇文章“愿意負全責”。關于云南宣傳部副部長因拆遷觀點被駁欲起訴媒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針對近期出現的一些拆遷引發的悲劇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引來網友的爭議。深圳晶報評論部主任李鴻文撰文《網友過河了,官員就別假裝摸石頭》以反駁伍皓的觀點,這篇發表于12月9日《中國青年報》的評論文章引起了伍皓的不滿,他表示要起訴《中國青年報》、《晶報》(后取消)和李鴻文,準備分別索賠10萬元,伍皓稱:“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普及法治精神。”
伍皓:起訴不為錢,是為法治精神
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接受采訪時稱,李的文章發表以后導致很多網友罵他,給他和家人生活帶來困擾,因此決定起訴。
伍皓強調,他的微博那段話說的是“拆遷”并非李的文章中所說的“強拆”。他還舉例說,最近幾起拆遷惡性事件經媒體曝光之后得到解決,起了不好的“示范”作用。他提倡“以群眾訴求為中心”的處理理念,而李的文章“誤導了公眾對我關于反強拆、要理性協商觀點的認知,導致公眾誤認為我是暴力強遷的支持者”。
評論員發表不同意見的文章就引發起訴,是否有悖于言論自由,妨礙媒體監督?伍皓稱這跟媒體監督沒有關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斷章取義侵害公民名譽權的問題。伍皓說,希望通過官司,讓更多的人認識到言論自由是有法律邊界的。
伍皓表示,這是認真的,不是開玩笑。他稱已全權委托云南華度律師事務所蔣天勝律師代理此事。之所以準備起訴《中國青年報》是因為該報應該為自己的發稿負責,“中國青年報川總是我朋友。(起訴)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普及法治精神”,“但具體還要和律師商榷” 。蔣天勝律師也表示是否起訴中青報還沒有定論。鑒于《晶報》并未發表該文章,伍皓已表示不再起訴。
盡管伍皓的身份是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他表示“絕對不會動用公權力”。
李鴻文:我奉陪到底
李鴻文說,事情緣起于6日晚至7日凌晨,眾網友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與強拆者拼個魚死網破”的青島拆遷戶,對這起事件的結果,伍皓“借機發揮”。他還稱,他的文章只有部分是自己的主要觀點,其他都是網友和他(伍皓)的對話。但李鴻文表示對整篇文章“愿意負全責”。
對于伍皓可能的起訴,李鴻文表示不怕,歡迎打官司,“對我個人而言,則是個人權利的官司,再次申明:我奉陪到底!”
據伍皓透露,他已經和中國青年報社的領導(川總)取得聯系,對方表示還不了解此事。截至發稿,記者尚未能與中國青年報的領導取得聯系。而中國青年報社總編室一位馬姓主任也表示對此事還不知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