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合同。(二)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的標準即判斷合同是否已經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當事人可以設定合同生效條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約定合同有效條件或者變更合同有效條件。那么合同生效的條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合同。(二)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的標準即判斷合同是否已經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當事人可以設定合同生效條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約定合同有效條件或者變更合同有效條件。關于合同生效的條件具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生效期限,又稱為延緩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來時才發生。
這就是說,在期限到來以前,合同已經成立,但其效力仍然處于停止狀態,待期限到來時,效力才發生,如合同中規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該期限即為始期,至該期限到來后,當事人才能實際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一)判斷合同是否有效的標準:
1、主體適格: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是否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合理合法: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3、當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合同。
(二)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的標準即判斷合同是否已經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
1、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時生效;
2、特殊情況下,自生效條件手續履行完畢時合同方能生效。
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還不能是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當事人可以設定合同生效條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約定合同有效條件或者變更合同有效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