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多少歲

導讀:
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開展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那么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多少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開展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關于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多少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 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
2. 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 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4. 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5. 結婚的禁止條件: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1、保障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實行。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可以對公民的婚姻的建立進行監督,有利于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防止包辦、買賣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發生,以國家的強制力確保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鞏固。
2、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于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3、及時防止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開展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