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證明怎么開

導讀: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及國外的無配偶聲明或者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那么結婚登記證明怎么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及國外的無配偶聲明或者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關于結婚登記證明怎么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政府民政部門開具的證明并不是未婚證明,而是無婚姻登記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的內容包括了未婚證明,雖然現在結婚已不再強制要求單位開具介紹信了,但是婚姻狀況證明是必不可少的,你只需到你所在的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處辦理證明即可。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者是所在工作單位、生產大隊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注:頒發結婚證應當在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5)祝賀新人。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及國外的無配偶聲明或者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