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結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導讀: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結婚屬于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理。《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那么大陸居民結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結婚屬于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理。《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關于大陸居民結婚需要提交的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歸屬感,是婚姻最溫暖的底色。有人說,愛情和婚姻不同的地方不在于價值感,而在于歸屬感。
2、共同成長,接納彼此的不完美。婚姻最大的好處就是“陪伴式地成長”。
3、共渡艱難時刻,朋友說,婚姻就是搭伙過日子。確實,日復一日地生活,一切都會變得平淡無奇。但在某些生命的艱難時刻,你就會知道,身邊有一個人在是有多好。
4、修復童年的創傷,我們在生命中會建立很多的親密關系,譬如和父母的關系,而婚姻作為親密關系的一種延續,對個人來說,是一次全新的旅程。我們在選擇戀愛或者婚姻對象的時候,會無意識地把父母作為參考的標準,多數時候,我們選中的戀愛或者結婚對象,就是我們心中理想的父母。所以說結婚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幸福,而是為了修復。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
《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
結婚屬于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托代理。
(1)《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
(2)晚婚,是指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的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初育為晚育。
(3)法定婚齡屬于強制性的規則,晚婚年齡則只是號召和鼓勵性的措施。
《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