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要怎么辦理

導讀:
如果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續租的,應立即搬離,如果繼續居住的,房東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遷時,可要求房客立即騰房。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應對租客予以相應的補償。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那么租賃合同要怎么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續租的,應立即搬離,如果繼續居住的,房東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遷時,可要求房客立即騰房。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應對租客予以相應的補償。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關于租賃合同要怎么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同時到政務服務大廳辦理。
2、若其中有一方無法到場,無法到場者需委托第三方前來辦理,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并提供如下資料:
(1)出租方:
①房產證驗原件收復印件(若房子已抵押,需提供:抵押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抵押合同中約定出租需銀行同意時附帶銀行出具的“同意出租涵”)。
②業主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委托書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③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社區工作站領取)。
(2)承租方:
①承租方身份證/社保卡/駕駛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委托書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租客仍然繼續居住,那就表示雙方默認了兩者間的無固定期限租賃合同關系,也就是說,一方可以隨時終止終止合同關系。如果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續租的,應立即搬離,如果繼續居住的,房東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遷時,可要求房客立即騰房。
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應對租客予以相應的補償。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