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禮錢離婚時怎么判?屬于共有財產嗎

導讀: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沒有這兩種情形時,一般法院認定彩禮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不應予以返還。而且女方用彩禮錢在登記結婚前購買的家具、家電、汽車、首飾等財產應視為女方個人財產,不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那么婚前彩禮錢離婚時怎么判?屬于共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沒有這兩種情形時,一般法院認定彩禮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不應予以返還。而且女方用彩禮錢在登記結婚前購買的家具、家電、汽車、首飾等財產應視為女方個人財產,不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關于婚前彩禮錢離婚時怎么判?屬于共有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是這樣規定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有這兩種情形時,一般法院認定彩禮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不應予以返還。而且女方用彩禮錢在登記結婚前購買的家具、家電、汽車、首飾等財產應視為女方個人財產,不應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男方給女方彩禮后,一般就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是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應該歸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