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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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提醒那些因給付和收受彩禮的年輕人,如果因彩禮而發生糾紛,應當認真學習法律,對號入座。那么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提醒那些因給付和收受彩禮的年輕人,如果因彩禮而發生糾紛,應當認真學習法律,對號入座。關于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注重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可是,在部分地區,男女青年在戀愛、結婚的過程中,至今仍流傳著一方送給另一方一定價值的財物和現金的習俗,俗稱送彩禮。為此,引起的糾紛也不在少數,那么,如果發生結婚彩禮糾紛,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什么情況下需要返還彩禮呢?我們來通過下文了解一下,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
婚約彩禮糾紛案件,原則上以婚約雙方當事人作為訴訟主體。但下列情形除外:
1、訂立婚約的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2、給付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并用家庭財產給付彩禮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將所接受的彩禮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據原告的選擇將婚約當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約當事人的父母不得單獨作為訴訟主體。
二、什么情況下需要返還彩禮
我國《婚姻法》注重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可是,在部分地區,男女青年在戀愛、結婚的過程中,至今仍流傳著一方(主要是男方)送給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價值的財物和現金的習俗,俗稱送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因此提醒那些因給付和收受彩禮的年輕人,如果因彩禮而發生糾紛,應當認真學習法律,對號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