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增添物引起的糾紛如何處理

導讀:
逄某與韓某簽訂租房協議,由逄某租用韓某的房屋,雙方約定:逄某征得韓某同意后所進行的室內裝修,在雙方發生糾紛時,可折抵5個月的房租。其后,因逄某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韓某便停電催要房租,但逄某拒絕支付并搬出租賃房屋。韓某起訴要求逄某支付房租,逄某認為裝修抵折5個月房租后已經超付,反訴要求韓某退還超付租金。房屋年租金為13000元,逄某使用房屋12個月,實際需支付7個月的租金為7581元,因逄某已支付租金8000元,故出租人韓某應返還逄某租金419元。那么因增添物引起的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逄某與韓某簽訂租房協議,由逄某租用韓某的房屋,雙方約定:逄某征得韓某同意后所進行的室內裝修,在雙方發生糾紛時,可折抵5個月的房租。其后,因逄某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韓某便停電催要房租,但逄某拒絕支付并搬出租賃房屋。韓某起訴要求逄某支付房租,逄某認為裝修抵折5個月房租后已經超付,反訴要求韓某退還超付租金。房屋年租金為13000元,逄某使用房屋12個月,實際需支付7個月的租金為7581元,因逄某已支付租金8000元,故出租人韓某應返還逄某租金419元。關于因增添物引起的糾紛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逄某與韓某簽訂租房協議,由逄某租用韓某的房屋,雙方約定:逄某征得韓某同意后所進行的室內裝修,在雙方發生糾紛時,可折抵5個月的房租(若因逄某自身原因,則抵折5個月房租給韓某)。其后,因逄某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韓某便停電催要房租,但逄某拒絕支付并搬出租賃房屋。韓某起訴要求逄某支付房租,逄某認為裝修抵折5個月房租后已經超付,反訴要求韓某退還超付租金。
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時,出租人是同意的,因此按照租房合同的約定,雙方發生糾紛時,在承租人搬出所承租的房屋后,其裝修部分應折抵其5個月的房租。房屋年租金為13000元,逄某使用房屋12個月,實際需支付7個月的租金為7581元,因逄某已支付租金8000元,故出租人韓某應返還逄某租金41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