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

導讀:
也就是說,在國外居住但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只能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或到國內法院、外國當地法院起訴離婚,中國駐外使領館是不能辦理這類人群離婚登記手續的。那么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也就是說,在國外居住但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只能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或到國內法院、外國當地法院起訴離婚,中國駐外使領館是不能辦理這類人群離婚登記手續的。關于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在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的一個重要前提是駐在國承認領事婚姻;
2、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是中國公民,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
3、到駐外使領館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居住于所在國;
4、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各項條件;
5、雙方必須共同來到駐外使領館,自愿提出申請;
6、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與國內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在外觀和欄目設置上是一樣的。
二、在駐外使領館辦理了結婚登記,丟失了結婚證怎么辦?
在駐外使領館辦理了結婚登記,不慎丟失了結婚證也不用慌,結婚證可以補領的,補領結婚證的可以在原發證館或在國內戶籍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過,國內登記機關一般會要求提供《查檔證明》,這時可向原發證的中國使領館申請這個證明。如不能親自赴館申請,可委托在當地的親朋好友代為申請(要有經國內公證過的委托書)。
三、誰能在駐外使領館辦理離婚登記?
駐外使領館只能為在本館締結婚姻關系的人員辦理且所在國家需承認領事婚姻中的離婚登記。也就是說,在國外居住但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只能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或到國內法院、外國當地法院起訴離婚,中國駐外使領館是不能辦理這類人群離婚登記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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