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導讀:
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九十五條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第九十六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第九十三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那么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九十五條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第九十六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第九十三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關于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個人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九十五條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第九十六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你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法院或者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不過你應該提供相當于保全數額的擔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十五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保全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九十三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