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與涉外結婚登記程序

導讀:
內地居民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地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程序(一)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二)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三)當事人一方必須是上海常住戶口; (四)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六)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七)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辦理婚姻登記并領取《結婚證》。那么內地居民與涉外結婚登記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內地居民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地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程序(一)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二)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三)當事人一方必須是上海常住戶口; (四)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六)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七)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辦理婚姻登記并領取《結婚證》。關于內地居民與涉外結婚登記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內地居民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地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程序
(一)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二)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三)當事人一方必須是上海常住戶口; (四)雙方當事人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六)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七)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辦理婚姻登記并領取《結婚證》。
(一)內地居民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到登記中心填寫統一格式的聲明書)。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三)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含復印件);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構出具的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四)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說明:
1、如果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還須提供由具有翻譯資質單位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2、當事人還須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規格為6×4厘米。應當是證件照,清晰可辨。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