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

導讀:
本文結合《人民法院處理涉臺民事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你解釋了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的問題。如果雙方均未再婚,現(xiàn)在請求恢復夫妻關系的,人民法院可以用裁定撤消原來的判決,宣告婚姻關系恢復。在去臺一方回來,大陸一方為與原配偶恢復關系,提出與再婚配偶離婚的,是否準予離婚,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規(guī)定處理。去臺一方回大陸定居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與在臺的配偶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那么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結合《人民法院處理涉臺民事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你解釋了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的問題。如果雙方均未再婚,現(xiàn)在請求恢復夫妻關系的,人民法院可以用裁定撤消原來的判決,宣告婚姻關系恢復。在去臺一方回來,大陸一方為與原配偶恢復關系,提出與再婚配偶離婚的,是否準予離婚,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規(guī)定處理。去臺一方回大陸定居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與在臺的配偶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關于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讀: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本文結合《人民法院處理涉臺民事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你解釋了夫妻分居大陸與臺灣如何處理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處理涉臺民事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中規(guī)定:
“對已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案件,不論是單方訴訟,還是雙方訴訟,也不論對方是否接到判決書,法院的判決都是有效的。如果雙方均未再婚,現(xiàn)在請求恢復夫妻關系的,人民法院可以用裁定撤消原來的判決,宣告婚姻關系恢復。但經判決離婚后,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的,如果其再婚的配偶已經離婚或者已經死亡,現(xiàn)在雙方要求恢復夫妻關系,應當?shù)接嘘P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如果再婚配偶還健在,必須在辦理離婚手續(xù)后,才可以與原配偶重新結婚。”
又規(guī)定:
“對雙方分離以后未辦理離婚手續(xù),大陸一方又與他人結婚,或者長期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的,我們原則上承認這種婚姻關系。在去臺一方回來,大陸一方為與原配偶恢復關系,提出與再婚配偶離婚的,是否準予離婚,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規(guī)定處理。如果認定感情尚未破裂的,則判決不準離婚。去臺一方回大陸定居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與在臺的配偶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