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登記條件

導讀:
辦理涉外結婚條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分別是: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那么涉外結婚登記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涉外結婚條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分別是: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關于涉外結婚登記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涉外結婚條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分別是: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 。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
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雙方當事人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