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主體都有哪些限制

導讀:
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 , 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那么涉外結婚主體都有哪些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 , 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關于涉外結婚主體都有哪些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 。 其范圍是:①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部隊中服役,具有軍籍的干部和戰士。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②外交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③公安人員。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④機要人員和其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 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
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 , 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