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不允許同外國人結婚都包括哪些人?

導讀:
根據民政部《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的規定,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一)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包括:1、 現役軍人。系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服現役,并具有軍籍的干部、戰士。上述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重,自覺不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以及其他外國人戀愛和結婚。上述人員由于其違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我國法律的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因此,他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不受限制。那么中國公民不允許同外國人結婚都包括哪些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政部《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的規定,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一)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包括:1、 現役軍人。系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服現役,并具有軍籍的干部、戰士。上述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重,自覺不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以及其他外國人戀愛和結婚。上述人員由于其違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我國法律的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因此,他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不受限制。關于中國公民不允許同外國人結婚都包括哪些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政部《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的規定,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 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包括:
1、 現役軍人。系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服現役,并具有軍籍的干部、戰士。雖在部隊工作但并未取得軍籍的人員,不在此限。原在部隊服役期間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人員,復員或者轉業到地方后,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效以前,仍不能同外國人戀愛、結婚。
2、 外交人員。系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
3、 公安人員。系指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
4、 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系指國家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尖端科研機密的人員。
上述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重,自覺不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以及其他外國人戀愛和結婚。
(二) 因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上述人員由于其違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我國法律的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因此,他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