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導讀: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按照《合同法》規定,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那么貸款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按照《合同法》規定,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關于貸款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存在著遲延發放貸款和不足額發放貸款的現象。尤其是在先簽合同后審批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于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2、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將剩余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支付利息。按照《合同法》規定,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銀行借貸合同中的相關約定。
3、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即貸款人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可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比如月收入固定結余在1萬元以上,然后月還款低于5000元,就可以認為有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無不良信用記錄。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可以提高個人獲得金融支持和融資服務的便利性和可能性。建立自己的信用度,并努力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于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于物保性質。
擔保行為的使用范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系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
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范,規范了法律風險,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