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到當地去嗎

導讀: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即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訴離婚的。對于異地離婚,如若雙方是協議離婚的話,則需要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一般說來,訴訟當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活動了,但離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離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關系,它直接關系到家庭的存廢,因此,解除還是維持這種身份關系,應當十分慎重,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表達意見,而不宜由訴訟代理人轉達。因此,離婚案件委托了訴訟代理人的,原則上本人還要出庭。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到當地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即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訴離婚的。對于異地離婚,如若雙方是協議離婚的話,則需要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一般說來,訴訟當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活動了,但離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離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關系,它直接關系到家庭的存廢,因此,解除還是維持這種身份關系,應當十分慎重,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表達意見,而不宜由訴訟代理人轉達。因此,離婚案件委托了訴訟代理人的,原則上本人還要出庭。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到當地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即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訴離婚的。對于異地離婚,如若雙方是協議離婚的話,則需要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而如若是訴訟離婚,雖然允許在異地進行,但是要確定有管轄權的的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一般說來,訴訟當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活動了,但離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離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關系,它直接關系到家庭的存廢,因此,解除還是維持這種身份關系,應當十分慎重,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表達意見,而不宜由訴訟代理人轉達。同時,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能否離婚,主要取決于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關于這個問題,訴訟代理人往往把握不準,難以就具體情節進行陳述、辯論和說明。而且,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當事人不出庭,調解則無法進行。因此,離婚案件委托了訴訟代理人的,原則上本人還要出庭。
但是,在實踐中,也有一些離婚案件當事人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比如,當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沒有意義;又比如,當事人正在患傳染病,或正在國外不便親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則規定外,允許有例外。但前述兩項例外也略有不同,對于不能表達意志的當事人,不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著提交書面意見;而對于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當事人必須要有是否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提交給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