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關系形成假借貸不受保護

導讀:
五河法院日前審理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不受法律保護!原告代理人認為 借款和協議無關,證人證言是虛假的。因此,對原告提供的欠條的合法性,不予確認。法庭審理查明這樣事 實:原告明娜在五河縣使用的化名,與被告有多年的不正當兩性關系。那么因性關系形成假借貸不受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五河法院日前審理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不受法律保護!原告代理人認為 借款和協議無關,證人證言是虛假的。因此,對原告提供的欠條的合法性,不予確認。法庭審理查明這樣事 實:原告明娜在五河縣使用的化名,與被告有多年的不正當兩性關系。關于因性關系形成假借貸不受保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語:兩人因性關系形成虛假的借貸,所謂“欠條”受法律保護嗎?五河法院日前審理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不受法律保護!
有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五條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 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30多歲的外地女子明娜到五河法院提起訴訟,稱與五河一位40多歲農民系朋友關系,2008年8月15日因急需用錢,對方向自己借款3萬元,后經多次催要,卻以種種理由拖延不還?,F要求判令對方償還欠款,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庭審中,被告辯稱:原被告之間不存在借貸關系,借款事實是虛假的;明娜在五河時使用化名,與自己有多年的不正當兩性關系;2008年6月1日經雙方朋友調解 斷絕兩性關系,并簽訂協議由自己資助明娜1萬元,以后如有能力再資助明娜2萬元;兩個月后,明娜又找到自己要錢,說家里不同意,并且以尋死相威脅;在朋友 勸說一天未果的情況下,自己被迫寫了3萬元欠條,明娜當場保證不會拿欠條起訴,只是回去給家人有個交代。
原告向法庭出示了被告寫的 3萬元欠條一張。被告承認欠條是本人所寫,但認為無欠款事實存在,并出示了自己的證據:2008年6月1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斷絕兩性關系協議書》,另 有兩名參與調解、在協議上簽了字的朋友出庭作證。以此證明原、被告之間有兩性關系,由于被告有家庭,后經調解雙方斷絕了兩性關系,并簽訂協議,但協議簽訂 兩個多月后,原告又來五河找被告,說家里人不同意,要求被告再給補償,要死要活的,后經兩人調解,被告打3萬元欠條,以便原告回家有交代。原告代理人認為 借款和協議無關,證人證言是虛假的。
法庭綜合質證認為:對于原告出具的欠條是被告書寫一事項,被告沒有異議。被告舉出了一份《斷絕 兩性關系協議書》及兩個證人證言,反證原、被告之間不存在借款事實。法庭當庭對原告的經濟來源進行了調查,得知其當時僅憑每月打散工生活。另外,原、被告 在斷絕關系兩個月后,被告本來應資助原告,反而向原告借款3萬元,有悖常理。因此,對原告提供的欠條的合法性,不予確認。對協議書的真實性,原告方沒有提 出異議。對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原告方提出異議,但由于兩名證人是協議的證明人,其證明有較高的效力,予以確認。
法庭審理查明這樣事 實:原告明娜在五河縣使用的化名,與被告有多年的不正當兩性關系。由于被告有家室,決定與原告斷絕關系,遂于2008年6月1日經調解雙方達成《斷絕兩性 關系協議書》,約定雙方斷絕兩性關系,被告資助明娜1萬元,今后如明娜經濟困難而被告又有能力的情況下,再資助2萬元。明娜用化名在協議書上簽名,被告也 簽了名,兩位朋友作為證明人同樣在協議書上簽了字。2008年8月15日,原告又來到五河縣找到被告要錢,被告在無奈的情況下寫了3萬元欠條給原告。
法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原被告之間由于不正當的兩性關系而形成的虛假的借貸,不應予以支持,遂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文中人名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