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原件丟了復印件能打官司嗎

導讀:
合同原件丟了,只有復印件也是可以起訴的,但無法核對原件的復印件,是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原則上復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制件或復制品。那么合同原件丟了復印件能打官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原件丟了,只有復印件也是可以起訴的,但無法核對原件的復印件,是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原則上復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制件或復制品。關于合同原件丟了復印件能打官司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原件丟了,只有復印件也是可以起訴的,但無法核對原件的復印件,是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還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來佐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審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復印件、復制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我和一個個體老板簽訂的合作協議。但是后來合同原件丟了,只剩復印件。現在產生了糾紛,我想要到法院起訴。請問,復印件能否作為證據?
原則上復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制件或復制品。
故:法院對復印件只是考慮使用,但若對方對此無異議,復印件的效力相當于得以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