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上訴離婚的流程

導讀: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同時,法院也通知當事人到庭參訴。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決定是否聘請律師。訴訟離婚是一方想解除婚姻關系,而另一方還想維持婚姻關系,所以想離婚的一方只得通過去相關法院起訴離婚,以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那么去法院上訴離婚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同時,法院也通知當事人到庭參訴。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決定是否聘請律師。訴訟離婚是一方想解除婚姻關系,而另一方還想維持婚姻關系,所以想離婚的一方只得通過去相關法院起訴離婚,以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關于去法院上訴離婚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當事人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享有訴訟參與權,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決定是否聘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
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
在協議離婚過程中雙方應該平等協商,而且雙方對于協議書的內容應該是自愿合法且意思表示真實的,也就是說在協議離婚中女方完全有權利和男方平等協商各種離婚事宜,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吃虧之說了。
訴訟離婚是一方想解除婚姻關系,而另一方還想維持婚姻關系,所以想離婚的一方只得通過去相關法院起訴離婚,以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在訴訟離婚中,如果雙方對于離婚事由都不存在過錯、那么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分割的原則上往往是均等分配原則輔助以照顧女方與子女的原則。
當然如果男方對于離婚事由存在過錯的,譬如存在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女方還可以在離婚時提出一定數額的賠償,所以女方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往往也不會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