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

導讀:
(1)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關于蒙城法院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
(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審判決書,建議找主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避免重婚。
(1)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
(2)離婚判決書的復印件與原件的作用是一樣的。
(3)然后帶上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即可辦結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