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時有哪幾項權利

導讀: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2、但是,我國婚姻法以離婚訴訟中對男方離婚訴權在一定的時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護女方,具體來說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懷孕期間;(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3、女方懷孕期間,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女方起訴離婚時有哪幾項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2、但是,我國婚姻法以離婚訴訟中對男方離婚訴權在一定的時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護女方,具體來說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懷孕期間;(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3、女方懷孕期間,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女方起訴離婚時有哪幾項權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
2、但是,我國婚姻法以離婚訴訟中對男方離婚訴權在一定的時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護女方,具體來說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懷孕期間;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
所以丈夫在妻子懷孕期間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懷孕期間,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①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②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③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現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由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