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訴離婚先調解嗎

導讀:
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訴訟外調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進行的,當事人達成調解意見并簽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那么一方起訴離婚先調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訴訟外調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進行的,當事人達成調解意見并簽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關于一方起訴離婚先調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由于其發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調解。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調解,有利于對當事人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指導工作,妥善、慎重地處理離婚案件。而且對調解所達成的協議,當事人一般愿意執行,這不僅有效預防了糾紛的進一步惡化,也減少了法院的執行工作。
2、人民法院在調解時必須堅持自愿、合法的原則。同時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要分清雙方的是非責任。必要時可與當地的基層組織、有關單位密切合作,共同進行說服教育工作,以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促成和好或達成離婚協議。
(1)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2)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
(3)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訴訟內調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經法院審核后,并簽字或蓋章后,與簽收調解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達調解書時,當事人反悔不簽收的,不影響調解書的效力。訴訟外調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進行的,當事人達成調解意見并簽收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2、即起訴書三份,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三份
3、是可以在立案時提交,也可以在開庭時提交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證明,感情不和的證據,財產類證據,以及爭取撫養權等證據。這些證據準備復印件一式三份。
4、如果想申請財產保全,那在立案時可以一并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
(1)起草起訴狀,其內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系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收集。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那么法院就會受理,相反法院會駁回。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至少會在開庭3日前告知的。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