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訴訟程序怎么走?

導讀: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以上是小編為您介紹的法院離婚的訴訟程序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真正對您有所幫助。那么法院離婚訴訟程序怎么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以上是小編為您介紹的法院離婚的訴訟程序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真正對您有所幫助。關于法院離婚訴訟程序怎么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4)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6、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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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小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