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導讀:
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那么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關于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意愿;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1、本人的結婚證。
2、不同居民的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責任編輯: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