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如何辦理

導讀: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那么協議離婚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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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持身份證件。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責任編輯: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