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協議離婚的幾大疑問

導讀: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那么關于協議離婚的幾大疑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關于關于協議離婚的幾大疑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文章導航:
一、協議離婚后還可以再上訴嗎?
二、協議離婚后該如何更變撫養?
三、離婚后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協議離婚后還可以再上訴嗎?
協議離婚后能否再起訴?協議離婚之后,如果雙方已經取得了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那么,你們也不是夫妻關系了;你們就婚姻本身已不存在,對婚姻關系不能上訴。可是,如果你們對子女撫養問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處理問題以及財產分割問題,還有爭議,可以起訴,注意一點,財產問題,有訴訟時效問題。
相關法律咨詢:
協議離婚后能否再起訴?
我跟丈夫一年前協議離婚,關于房產問題的處理是,房子歸他所有,但是他應該在離婚后一年內支付我房產的一半價錢。可是現在就要到一年了,前夫沒有把錢給我,而且那套房子已經漲價了,我覺得不應該按當時的房價來平分房子的價錢,而是按照現在的房價計算,可是前夫不愿意。請問,我跟前夫的離婚協議 已經生效了,還可不可以再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相關離婚財產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page]
協議離婚后該如何更變撫養?
協議離婚后能否變更子女撫養權呢?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律咨詢:
半年前我協議離婚,我們都是生活在農村,都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當時約定由前夫撫養,現在我條件比較好,我可以要求我撫養小孩嗎?怎么要求?
首先;父母雙方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
其次,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協商不成的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第三,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系。具體的法定事由: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③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age]
離婚后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對方即屬于此類,你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
相關咨詢
問:我丈夫由于有了第三者而與我協議離婚,他同意支付我2萬元賠償金,但其后他一直以種種理由拒絕支付。請問,我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該協議嗎?(利娟)
答:據法律規定,能夠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僅限于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訴,待法院審理后,才可依據法院的裁判申請執行。
·事由·
我和丈夫是在2010年3月協議離婚的,當時是因為他對我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為了不影響他前途,我們是協議離婚的。他答應凈身出戶,房子給孩子。因為離婚前我已經帶著孩子搬到我父母那里去住了,所以在民政局辦完離婚手續后還在我父母那里住著。
2010年底的時候,我跟他說讓他搬走,我和孩子要回去住,沒想到他翻臉不認賬,說好給孩子的房子又不給了,還把門換了鎖。他說我做監護人管房子怕我把房子賣了,等孩子成年后再過戶,說到底還是不愿意給房子。
房子是我們離婚時最大的一筆財產,我們的離婚協議也是在民政局備案的,也算有法律效力的吧?他不執行協議的內容,我能怎么辦?有人跟我說去法院找執行庭執行,有的讓我去法院起訴他要回房子。我不知道我去法院能不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提醒·
首先,關于離婚協議是不能向法院申請執行的。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法律對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有著嚴格的要求。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僅限于以下幾類: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據行政法規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凡不在前述列舉范圍內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都無權介入執行。
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你的問題即屬于此類,所以你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
其次,你向法院起訴時可以你和孩子的名義,提出離婚后財產糾紛,要求他履行協議約定,將房屋過戶給孩子。理由是:第一,根據上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同樣對離婚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依約履行。
第二,因為在離婚協議中涉及的對孩子的贈與,不同于一般的贈與行為。也就是說,通過離婚協議約定的贈與,不是一個單獨的贈與合同,是與夫妻身份關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等相關聯的,不能將這幾個問題分割來看,也不能任意撤銷。孩子起訴正是對父母離婚時的贈與行為的接受。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甚至按一般贈與合同要求撤銷贈與,于法無據,法院不會支持的。
綜上,你的起訴是合理合法,有理有據的,勝訴的可能性較大,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維護你和孩子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