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經調解后,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那么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經調解后,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關于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
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將案件移送民事庭進行審理。
4、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由法院進行調解。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