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立法中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

導讀:
在英美法系中,英國法承認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并規定生母享有優于生父而成為監護人的權利,并對子女婚姻享有同意權。目前美國所有的州,其法律均明確規定生父母對其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義務。而在大陸法系的國家中,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德國民法第1791條3款規定從非婚生子女出生時起,另設非婚生子女公職監護人,由德國青少年事務局擔任。此外,瑞士、奧地利等國民法對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和應繼份也有此類的限制性規定??梢?,總有部分國家依然無法完全認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力度仍有待加強。那么國外立法中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英美法系中,英國法承認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并規定生母享有優于生父而成為監護人的權利,并對子女婚姻享有同意權。目前美國所有的州,其法律均明確規定生父母對其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義務。而在大陸法系的國家中,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德國民法第1791條3款規定從非婚生子女出生時起,另設非婚生子女公職監護人,由德國青少年事務局擔任。此外,瑞士、奧地利等國民法對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和應繼份也有此類的限制性規定??梢?,總有部分國家依然無法完全認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力度仍有待加強。關于國外立法中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制度,按照羅馬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屬于自然之子,僅與生母間有法律關系,與生父間無法律關系。此種規定和思想被后世大多數國家立法所承受。國外非婚生子女的立法也都傾向與對非婚生子女的權益的保護。
在封建社會,為了保護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以及父系家族要維持家族財產不落入外人之手的繼承需要,大部分國家立法均認定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低于婚生子女之地位。
隨著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思想、血統論和人道論為人們所接受,認為無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即同屬父母之血統,其所受待遇即應絕對平等。在“有罪結合無罪結果”思想影響下,各國立法也都改善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各國紛紛修改法律,強化了對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護。其途徑有二:一是在盡可能范圍內,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二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經濟生活,包括撫養權及繼承權。
縱觀各國立法,其保護方法各異。在英美法系中,英國法承認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并規定生母享有優于生父而成為監護人的權利,并對子女婚姻享有同意權?,F行英國制定法上還規定未婚或寡居的生母對其未滿16歲的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責任。如非婚生子女已結婚,生母的撫養義務隨之消滅;生母另行結婚而非婚生子女未滿16歲的,應由生父撫養。目前美國所有的州,其法律均明確規定生父母對其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義務。如紐約州家庭法第513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有責任為子女提供必要之撫養費和教育費,以及子女的喪葬費?!辈㈦S即在第516條和第562條分別規定強制母親或父親提供撫養的訴訟。
而在大陸法系的國家中,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德國民法第1791條3款規定從非婚生子女出生時起,另設非婚生子女公職監護人,由德國青少年事務局擔任。此外,在德國民法上,生父對非婚生子女雖無監護權,但仍應負撫養義務至該子女屆滿16歲時為止;雖滿16歲,但因身體或精神障礙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生父仍應負撫養之責。如生父死亡則由生父之繼承人負撫養之責,撫養程度以該非婚生子女如為婚生則可取得的遺產特留份為限(德國民法1712條)。如生父確實不能撫養,該子女得對生母或母方親屬請求撫養(德國民法1709條)。
法國民法上,非婚生子女必須經過生父母認領,方能取得法律上的地位,原則上享有與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義務。對于未經認領的非婚生子女,依法國民法之解釋,生父母應負撫養之自然債務。日本民法同樣規定非婚生子女須經生父母認領方成立法律上的親子關系,但父母子女相互間終生應負撫養義務,不因婚生與否而有所差別。在考察了各國對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的立法后,可以發現雖然現在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都已重視這個問題,但時至今日仍有少數國家保留了對非婚生子女歧視的條款。如日本現行民法第900條第4款規定,非婚生子女在繼承其應繼份為婚生子女的1/2;《法國民法典》第760條也有類似的規定。
此外,瑞士、奧地利等國民法對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和應繼份也有此類的限制性規定??梢?,總有部分國家依然無法完全認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力度仍有待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