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

導讀: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關系受胎,無配偶身份的男女間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來越受關注。在舊社會,非婚生子女倍受歧視,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觀念逐漸發生了變化。近年來,絕大多數國家在法律上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我國繼承法也規定子女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指通過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為。認領有兩種形式:一是自愿認領,也稱任意認領,即生父自愿承認該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愿意承擔對子女的撫養義務。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關系受胎,無配偶身份的男女間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來越受關注。在舊社會,非婚生子女倍受歧視,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觀念逐漸發生了變化。近年來,絕大多數國家在法律上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我國繼承法也規定子女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指通過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為。認領有兩種形式:一是自愿認領,也稱任意認領,即生父自愿承認該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愿意承擔對子女的撫養義務。關于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今,非婚同居現象日趨增多,使非婚生子女急劇增加。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和教育也日益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關系受胎,無配偶身份的男女間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及認領越來越受關注。
在舊社會,非婚生子女倍受歧視,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觀念逐漸發生了變化。近年來,絕大多數國家在法律上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例如,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我國繼承法也規定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一、非婚生子女的準正。非婚生子女的準正是指因父母結婚或法院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資格的法律制度。非婚生子女的準正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因生父與生母結婚而準正;二是通過法官宣告而準正。非婚生子女準正的法律后果包括:1、與生父母的身份、財產關系上同婚生女子同等;2、產生與生父母間的相互繼承及撫養的權利義務關系;3、受準正的非婚生子女,其婚生子女之待遇,從何時起發生效力,各國規定不一。有的規定從父母結婚或法院宣告為婚生之日起算,有的則規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發生婚生效力。
二、非婚生子女的認領。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是指通過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為。認領有兩種形式:一是自愿認領,也稱任意認領,即生父自愿承認該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愿意承擔對子女的撫養義務。自愿認領一般須經生母同意方為有效。二是強制認領,又稱生父的尋認或生父的搜索,即生父不自愿認領時,子女、生母或其他請求權人,可通過訴訟程序強制確認子女的生父,使其承擔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我國還沒有強制認領的制度,但是在審判實踐中會受理此類案件。申請強制認領時,由請求權人負舉證責任,如提供生母在受胎期內與該被強制認領人有同居的事實和證據;或提供該被強制認領人曾承認子女為自己的子女的信件或其他證據等;必要時可申請親子鑒定。根據1987年6月15日《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可以采用人體組織細胞核進行抗原實驗的方法進行親子鑒定。
雖然我國婚姻法確定了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由于沒有非婚生子女的準正與認領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婚生化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在具體確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關系時難免會發生一系列復雜問題,不利于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長,筆者認為,有必要設立非婚子女的認領和準正制度,以完善我國婚姻家庭立法。




